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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創新產業碩士專班

課程規劃

 

金融創新產業碩士專班相關辦法及表單下載

外國語文語文資格考執行辦法(106入學)
金融創新產業碩士專班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規定(106入學)
  

入學方式(以當年度招生簡章為準)

金融創新產業碩士專班招生考試

一、報名資格: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

取得學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

本系所不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二、  考試項目:

1. 筆試(30%)

考試科目:經濟學(30%)

2. 審查(20%)

·大學歷年成績單(同等學力者以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代替)

·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

·資料審查表(有制式表格)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如語言成績、證照等)

3. 面試(50%)

 

備註:修業期間需通過本系認定之語文能力標準者,方可畢業。
以上若有變動、以當年招生簡章為準。

三、附註
修業期間需通過財管系之語文能力之規定,方可畢業。

 

招生訊息

中山大學教務處網頁/ 招生最新消息